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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底给业主发钱引争议,小区营业性收入不能一分了之(小区的经营性收入物业能分?)

来自:中汇名车 日期:2022-12-28 17:30:02 手机链接
年底给业主发钱引争议,小区营业性收入不能一分了之(小区的经营性收入物业能分?)

临近年末,很多小区的业委会都开始张罗给业主们派发节日福利了。

据钱江晚报报道,最近,杭州临平康城一品小区业委会向全体业主们发征询意见表,征询意见的内容就是经营性收入120万元分红。然而,此举引起了不少争议,最后被社区劝停。

那么,问题就来了,这样一件在别人看来艳羡不已的好事,为何会引发诸多争议?问题出在哪儿?

其实,这不难理解,相关质疑和反对声音,大多是基于小区公共性收入的应有作用和价值而提出的。以杭州为例,根据《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,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,不得挪作他用。依照这个条例来看,使用相关公共性收入维修小区,才是合规用途。这也是此事引发质疑的主要现实依据点。

不过,也有人认为,公共性收入给业主分红和维修小区设施设备是可以兼顾的,两种并不矛盾。这个说法看似有道理,其实是一种短视,并非上策。更多的现实情况是,社区设施、设备的维修资金,并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
小区设施、设备过了质保期后,尤其是超过10年以上的小区,公共设备设施老旧日益严重,电梯、变压器等公用设备的维修频次会越来越高。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,杭州有50多个小区曾尝试向相关业主续筹维修基金,但到目前为止,没有一个成功过,这也暴露出了小区公共治理的现实困境。

试想,如果小区毫无预算地把公共性收入都给业主分红或者发福利了,那等到小区需要维修资金的时候,又该怎么办?在自筹维修资金处境艰难的现实背景下,难道要容忍设施、设备一直破损下去,进而带来严重的生活不便和安全隐患?这显然是与常理相悖的。

这样看,年底给业主发钱引质疑的症结,也就逐渐明晰了。

部分业主和业委会成员的质疑,确实有较强的现实合理性。如果简单地撒钱了之,图一时的潇洒快活,只会给未来的社区公共治理,添堵无数,也会对社会的集体利益造成实质性伤害。所以说,审慎并合理分配小区公共性收入,为小区和业主长远利益计,才是现实正解。

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默城

编辑 汪垠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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